统计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创新能力和奉献精神,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高层次、高素质的专门人才。

      具有坚实宽广的统计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培养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运用所掌握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解决科学研究或实际工作中的问题。

      本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在政府、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企业等相关单位从事统计学等方面的研究、教学和实务工作,也可进一步攻读相关学科的博士学位。

 

      二、研究方向

      1.经济统计

      2.金融统计

      3.贸易统计

      4.数量金融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的学习基本年限为二年。经批准,在校最初年限(含休学)可在原规定学习基本年限的基础上延长两年,相关休复学、延长学习年限的具体办理办法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

 

      四、培养方式

      1.采用导师制。导师的确定采取“双向选择”。导师和研究生在入学后第一学期双向自主选择,选择结果上报学院后,学院综合考虑学生意愿、导师意见和总体情况最终确定导师安排。导师确定后,学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选课和论文选题等工作。如有必要,可以成立硕士指导小组。硕士指导小组成员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小组成员由各导师提名并经学院审核确定后报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备案。

      2.教学方式以课堂教学为主,包括以课堂讲授、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实验课堂等形式,培养研究生的基本技能、丰富并夯实研究生的基本理论知识。

      3.导师要严格要求、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定期与研究生谈话并进行学术研究方面的讨论,深入了解研究生各方面的情况。学院鼓励学生从事科研实践和参与导师科研课题研究,根据学校、学院以及导师的工作需要,学生可承担助教和助研的工作任务。

 

      五、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1.本专业的课程设置为学生提供本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并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掌握运用统计学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课程分为必修课(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和选修课,学院要求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选择选修课。

      3.研究生最低学分要求为30学分。

      其中:必修课为16学分,

      选修课为14学分。

      4.课程考核方式分考试与考查。研究生院未作特殊规定的课程,其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自行决定。

      5.学位课的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其它课程的成绩不低于60分并且总平均积点在2.0(含)以上,才有资格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成绩的折算标准参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分制管理规定》。

 

      六、其他必修环节

      讲座与研讨班是本院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作为毕业资格审核的一部分,成绩单上显示为“通过”,不计学分。在校期间每名学生必须注册参加学院组织的研究生系列讲座10次以上,每次提交不少于600字的报告总结。

 

      七、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1.硕士学位论文是完成硕士阶段学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论文的研究与写作。学位论文须立足于本学科领域的前沿,体现运用统计及相关学科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规范性、学术性、应用性和前沿性等特点。

      2.学生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论文题目,做出研究和写作提纲,在第三学期开始后的一个月内提交一份不少于5000字的论文开题报告,经学院交由两位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批准后,方可进行论文撰写。未通过评审的学生需根据评审意见,在评审结果公布15日内再次提交开题报告。再次提交的开题报告如果仍未获得评审通过,该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将延期1年进行。

      3.硕士学位论文要求观点明确,资料翔实,文字流畅,条理清晰,结构合理,逻辑严密,字数一般应达到2~3万字。学位论文的写作格式及打印、装订要求参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4.符合以下要求的硕士研究生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各门课程成绩合格,修满30学分;
      已完成讲座与研讨班等必修环节,通过毕业资格审核;
      符合学校学籍及其它相关管理规定;
      已按要求交纳学费和其他费用。

      5.学生应在第四学期初提交学位论文终稿,学院对硕士学位论文实行预审制。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论文预审,预审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对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和抽检双盲评审。未参加或未通过预审、相似性检测、双盲评审环节的学生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6.每年4月下旬至5月中下旬由学院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答辩程序和标准参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有关要求》。

      7.未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在本年11月份或第二年5月份再次进行答辩,答辩通过准予毕业。

      8.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经院学位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表决、审核程序后,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