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应用统计硕士(MAS)招生简章

一、应用统计硕士(MAS)专业学位简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之一,统计学院拥有统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校长施建军教授兼任统计学院院长,学院现有教授、副教授等专职教师28人,博士生导师6人,教师学源结构合理,教学和研究梯队健全,师资力量雄厚。其中,施建军教授是我国资深统计学专家,长期从事经济统计、科技统计、企业管理创新等相关领域研究和教学工作;统计学院已经取得了一批在学术界和业界有着影响力的研究成果,研究领域包括经济统计、金融统计、贸易统计、数量金融、风险管理、空间统计、随机控制等,在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应用数学等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相关文章百余篇,并主持多项国家重大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教育部项目等。在国内外学术界有着广泛的交流和影响力,与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单位有着良好的合作背景。

2014年6月,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统计学院正式成为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按照教育部对应用统计硕士的要求,针对大数据时代高级应用型统计人才的需求,结合我校财经类特色优势,学院开设“金融统计与量化投资”和“大数据挖掘与商务统计”两个方向,主要采用课程讲授、实验教学、案例研讨、专业实习等多种形式,来提高学生应用统计方法解决实际经济问题的能力。学院聘请了来自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研究部门的一批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校外导师,定期举办高层次学术讲座,邀请高端学者、业界精英、统计部门专家莅临本项目与学生交流,拓宽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统计学院秉承对外经贸大学悠久的务实传统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吸收现代统计学科最前沿的学术成果,研究大数据时代统计的应用规律,结合国内外商务领域、金融领域、宏观经济领域的实际问题,致力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统计精英!

二、培养目标与专业

为适应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培养高级应用型统计专门人才,实现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转变。本项目将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统计人才为目标,整合校内外各类教学资源,探索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新路。通过优化培养方案、创新培养模式,提高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质量。学院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良好的统计学和经济学背景,系统掌握相关经济、金融和商务领域的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和开发的方法与技能,具备熟练应用统计软件处理和分析数据的能力,能够在政府、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从事统计调查咨询、大数据分析、统计决策、金融投资、商务数据挖掘等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我院应用统计硕士(专业代码025200),开设“金融统计与量化投资”和“大数据挖掘与商务统计”两个方向。

三、报考条件

参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所列的报考条件。

四、报名

参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所述的报名程序。

五、考试(一)初试应用统计硕士的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②201-英语一,100分;③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150分;④432-统计学,150分。参考书目:432科目由本校自行命题。参考书目请查看研究生院主页硕士招生栏目下的专业目录及参考书。购书可与我校出版社读者服务部联系,电话:010-64492338。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28日,具体以准考证通知为准。(二)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计划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六、体检

体检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的相关规定。

七、录取

招生规模: 拟定招收全日制应用统计硕士20人。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全日制硕士择优录取。

学校设定复试分数线,具体划线方法和标准由研究生院根据当年生源情况而定,被录取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可转户口(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外),毕业时按“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工作单位。

八、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习方式实行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2年,学费共计6万元,学校安排住宿。

九、培养和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达到毕业要求,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专业硕士学位。

十、其他 达到国家复试标准,但未达到我校复试线的考生,应联系调剂单位。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十一、招生咨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202/2151;010-64495202(fax)电子邮件:yzb@uibe.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邮政编码:1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