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学院院级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激励统计学院学生奋发成才,引导学生在全面成长的同时,专注提升学科素养,特设立面向统计学院全体本科生的院级奖学金,并制定相关评选办法。

一、评选流程

1. 申请:每年8月下旬评选通知发布后,由各年级学生自主申请,并向统计学院学业职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递交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

2. 审核:中心负责审核奖学金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审核无误后递交学院。

3. 公示:学院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

4. 通过:公示无异议得出最终名单,发放证书和奖励。

二、奖项设置

1、专业优秀奖

对本学年度的专业成绩进行排名,表彰各年级排名第一的同学,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注:专业成绩包括学科基础必修课、学科基础选修课、专业方向必修课以及经管法中所要求的必修科目。

2、学习进步奖

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评选,表彰本学年与上一学年相比,成绩进步最为显著的同学,每次评选13名同学,每人奖励人民币500元。

 

3、特殊贡献奖

1)竞赛奖励      

学院对参与统计学科相关比赛(如全国市场调查分析大赛、数学建模比赛、统计建模比赛、数学竞赛)并获奖的队伍给予相应奖励。现列举三类比赛,奖励金额如下表所示:

比赛

奖项

团队奖励金额

个人奖励金额

全国市场调查分析大赛(5人)

特等奖

1000

200

一等奖

800

160

二等奖

600

120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3人)

一等奖

1000

330

二等奖

800

260

三等奖

600

200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3人)

Outstanding Winner

1000

330

Finalist

800

260

Meritorious Winner

600

200

注:

①该奖学金属于学院奖学金,旨在奖励本院学生。若团队成员均为学院学生,则按团队奖励申报;若团队内还有其他学院学生,则按个人奖励进行申报。(个人申报奖励=团队奖励/团队人数)

②若比赛奖项中含有特等奖奖项,则奖励等同全国市场调查分析大赛;若比赛奖项只为一、二、三等奖,则奖励等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

 

2)优干奖励

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评选,根据本学年度的综合表现,表彰12名优秀学生干部,每人奖励人民币500元。

 

本方法最终解释权归统计学院所有。

 

 

统计学院学业职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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