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统计学院博士招生复试通知

      我院2020年博士招生第一阶段初试成绩已公示,复试安排见研究生院官网《2020年博士生招生考试要求及各招生单位考试方案》中的《统计学院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中相关内容。

  1、复试资格

  总分不低于110分,且外国语成绩不低于50分,专业课1成绩不低于40分,以上分数线适用于少数民族骨干生和对口支援。凡达到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均应按时参加复试。我校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2、特别提醒

  2.1 除高校(需纳入国家高校序列,事业单位性质)的专职教师外,我校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即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全日制进行学习和科研工作。高校教辅行政人员不在专职教师范畴内,只能报考全日制攻读,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科研单位的专职科研人员同样只能报考全日制攻读,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迁入我校。如有瞒报行为,在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任何阶段一经发现,将立即被取消录取资格或注销学籍。以高校(需纳入国家高校序列,事业单位性质)的专职教师身份报考的考生除应在报考信息简表盖单位公章外,还应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高校人事管理部门出具专职教师身份证明。

2.2 每名考生都必须参加学院安排的测试,学院向考生强调流程和注意的重点,不符合要求的须进行及时调整,保证复试的顺利进行。未参加测试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参加正式复试。 测试具体通知将在615日将以微信的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及时查看信息。

 

附件: 2020年统计学院博士招生复试名单

 

2020615

统计学院